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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遺產稅 6 萬美元怎麼算:非美國人過世後,海外券商的繼承流程與文件

美股遺產稅:台灣人持有美國股票、美國 ETF 超過 6 萬美元,過世後要申報 Form 706-NA,稅率 18% 到 40%。整理美國境內財產範圍、IRS 移轉證明、三家海外券商的繼承限制與台灣扣抵。

本文目錄
  1. 1.美股遺產稅的規則:6 萬美元門檻與 13,000 美元抵免額
  2. 1.1稅率表
  3. 1.2試算:持有多少美股,要繳多少
  4. 2.哪些資產算美國境內財產
  5. 3.過世後的美國申報:Form 706-NA
  6. 4.IRS 移轉證明:券商放款前常要的文件
  7. 4.16 萬美元以下可以不用等嗎
  8. 5.三家海外券商的繼承流程
  9. 5.1家人要先知道的事
  10. 6.台灣端:遺產稅照樣要申報,美國已繳的可以扣抵
  11. 7.降低影響的做法:規則上有哪些選項
  12. 常見問題

台灣人透過 Firstrade、IBKR 或嘉信持有美國股票和美國 ETF,過世時這些資產可能要先繳美國遺產稅,繼承人也要走一段很長的文件流程,才拿得到資產。美股遺產稅的規則不複雜,但門檻低:美國境內財產超過 6 萬美元,就要申報。

先說結論:依 IRS 規定,非美國公民、非美國居民過世時,美國境內財產(包括美國股票、美國註冊的 ETF)超過 6 萬美元,要在 9 個月內申報 Form 706-NA,稅率 18% 到 40%;券商通常要等 IRS 的移轉證明才把資產轉給繼承人,IRS 說這要 12 到 18 個月。海外券商的非美國帳戶大多不能預先指定身故受益人,所以家人知不知道帳戶在哪、文件怎麼準備,比稅率更早成為問題。

本文依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閱的 IRS、財政部與券商官方資料整理,只說明規則與流程,不構成稅務或法律建議。實際申報請找熟悉美國遺產稅的會計師或律師。

美股遺產稅的規則:6 萬美元門檻與 13,000 美元抵免額

IRS 對非美國公民、非美國居民的遺產稅說明(2026 年 6 月 28 日更新):過世時位於美國的財產,價值超過 6 萬美元(生前在美國有應稅贈與的話要一起加計),遺囑執行人就要申報 Form 706-NA。這個門檻不隨通膨調整。

Form 706-NA 說明寫的統一抵免額一般最多是 13,000 美元,剛好等於 6 萬美元依稅率表算出的稅額,所以實際效果是前 6 萬美元不用繳。美國公民和居民的免稅額在 2026 年是 1,500 萬美元(IRS),兩者差很多;我查到的 IRS 頁面都沒有顯示 2025 年的新法改變非居民的 6 萬美元規則。

稅率表

稅率依 Form 706 說明的 Table A(2026 年 7 月版):

應稅金額 基本稅額 超過部分的稅率
0–1 萬美元 0 18%
1 萬–2 萬美元 1,800 美元 20%
2 萬–4 萬美元 3,800 美元 22%
4 萬–6 萬美元 8,200 美元 24%
6 萬–8 萬美元 13,000 美元 26%
8 萬–10 萬美元 18,200 美元 28%
10 萬–15 萬美元 23,800 美元 30%
15 萬–25 萬美元 38,800 美元 32%
25 萬–50 萬美元 70,800 美元 34%
50 萬–75 萬美元 155,800 美元 37%
75 萬–100 萬美元 248,300 美元 39%
100 萬美元以上 345,800 美元 40%

試算:持有多少美股,要繳多少

過世時的美國境內財產 稅率表算出的稅額 減 13,000 美元抵免後
6 萬美元 13,000 美元 0
10 萬美元 23,800 美元 10,800 美元
30 萬美元 87,800 美元 74,800 美元
50 萬美元 155,800 美元 142,800 美元

這是我用 Table A 直接算的粗估,沒有扣除債務、喪葬費等可扣除項目。非居民的扣除項目要依美國境內財產占全球遺產的比例分攤,申報時還要附上國外遺產的資料,所以實際稅額要依申報結果。

台灣和美國之間沒有遺產稅協定:Form 706-NA 說明列出有協定的國家(例如日本、英國、德國、加拿大、澳洲),台灣不在其中,所以就是適用上面的 6 萬美元門檻和 13,000 美元抵免額。

哪些資產算美國境內財產

依 Form 706-NA 說明和 IRS 的常見問答:

資產 算不算美國境內財產 依據
美國公司股票 算 依美國法律成立的公司股票;憑證放在國外、登記在名義持有人名下也一樣(IRS)
美國註冊的 ETF、共同基金 一般視為算 IRS 沒有逐字寫 ETF,依「美國法律成立的公司股票」規則處理;部分視為境外的規定只適用 2005 到 2011 年過世的人
和美國境內營業無關的銀行存款 不算 IRS 列為排除項目
符合 portfolio interest 條件的債券 不算 IRS 列為排除項目;美國公債是否適用要看個別條件
壽險理賠 不算 IRS 列為排除項目
券商帳戶裡的現金餘額 IRS 沒有明說 它不是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則是美國基金的股份
愛爾蘭等外國註冊的 ETF 不算 不是依美國法律成立的公司

愛爾蘭註冊 ETF 和美國 ETF 在股息預扣、遺產稅上的差別,在〈VT vs VOO:非美國人該看的稅與遺產稅〉有比較。

過世後的美國申報:Form 706-NA

依 Form 706-NA 說明:

  • 誰申報:遺囑執行人。美國境內沒有正式指定的執行人時,實際或推定持有死者財產的人都會被視為執行人,要負責申報。
  • 期限:過世後 9 個月內。用 Form 4768 可以自動延長 6 個月申報期限,但繳稅期限不會延長,晚繳要加計利息。
  • 要附的文件:死亡證明影本;有遺囑的附經認證的遺囑副本;外國的遺產稅申報書經認證副本(沒有申報就附國外遺產清冊);證明執行人身分的文件,例如遺囑或法院指定執行人的裁定,執行人自己寫的聲明不夠。
  • 死者的稅號:有 SSN 填 SSN,用過 ITIN 申報其他美國稅表才填 ITIN;都沒有的話留空,IRS 會另外配號。
  • 繼承人也有責任:IRS 可以向任何分到遺產的人追繳沒繳的遺產稅。

IRS 移轉證明:券商放款前常要的文件

券商通常要確認美國遺產稅已處理,才會把資產轉給繼承人,這份證明就是 IRS 的移轉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券商和實務文章常稱 Form 5173)。

依 IRS 的移轉證明說明(2026 年 5 月 5 日更新):

  • 要申報 706-NA 的:把已申報的 Form 706-NA 和附表傳真給 IRS。
  • 不用申報 706-NA 的:傳真遺囑、各國遺產稅申報書、死亡證明(非英文要附英譯),以及執行人簽署並經公證的宣誓書,寫明死者的出生日期與國家、國籍與居住地、美國資產清單和過世當天的價值(含帳號)等。
  • 處理時間:IRS 收齊文件後要 12 到 18 個月。
  • 美國境內有正式指定、在美國執行職務的遺囑執行人管理的財產,不需要移轉證明。

6 萬美元以下可以不用等嗎

依美國財政部規則 20.6325-1,非居民的美國境內遺產不超過 6 萬美元時,不需要移轉證明。券商這類保管機構只要收到執行人說明符合門檻的事實陳述、沒有相反資訊,不用證明就移轉也不必負責。

但這是保護券商的規定,不是要求券商一定要放行,券商仍然可以自己要求移轉證明。

三家海外券商的繼承流程

我沒有找到三家券商專門寫「非美國客戶過世」流程的官方頁面,下面是能從官方文件確認的部分。

Firstrade IBKR 嘉信國際
能不能預先指定身故受益人 TOD 表格寫「不是所有地區都能使用」,沒有明寫非美國居民 不能:官方說明寫明 TOD 只提供給美國的帳戶 不能:Designated Beneficiary Plan 協議寫明主要居住地在美國以外的帳戶不適用
官方能確認的流程 表單中心的遺產表單:開一個遺產帳戶(要附法院指派文件)、經公證的住所宣誓書,再把資產從原帳戶轉入 官方只說明美國帳戶的流程 官方繼承說明頁我無法開啟核對

各家要求的文件,依常見做法通常包括死亡證明、繼承或執行人資格的法院文件、翻譯與公證,以及 IRS 移轉證明;台灣的文件怎麼認證、美國券商接不接受,要直接問券商。

家人要先知道的事

  • 帳戶在哪裡、怎麼登入:海外券商沒有台灣的金融機構會通知家人,家人不知道帳戶,資產就可能一直放著。
  • 券商的聯絡方式:Firstrade 的客服信箱是 service@firstrade.com。
  • 時間:美國申報 9 個月、移轉證明 12 到 18 個月,加上台灣的遺產稅申報,資產轉到繼承人手上可能要一年以上。

台灣端:遺產稅照樣要申報,美國已繳的可以扣抵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經常居住在台灣的國民過世時,境內和境外的全部遺產都要課遺產稅,海外券商裡的美股也包括在內。

  • 申報期限:死亡次日起 6 個月內(第 23 條)。
  • 2026 年的免稅額與稅率:財政部公告 2026 年(民國 115 年)發生的繼承案件不調整,免稅額 1,333 萬元;遺產淨額 5,621 萬元以下 10%、5,621 萬到 1 億 1,242 萬元 15%、超過 1 億 1,242 萬元 20%(北區國稅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國外稅額扣抵:第 11 條規定,在美國已繳的遺產稅,要提出美國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並經簽證,才能從台灣的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額不超過因加計這筆國外遺產而增加的台灣稅額。

所以美股的遺產可能兩邊都要處理:美國先課,台灣再課,台灣這邊可以扣掉美國已繳的部分,但扣抵有上限。

降低影響的做法:規則上有哪些選項

只說明規則,選哪一種要看你的資產規模和家庭狀況:

  • 控制美國境內財產的金額:門檻是 6 萬美元,超過的部分才課稅。
  • 外國註冊的 ETF:例如愛爾蘭註冊的 UCITS ETF,不是美國公司股票,不屬於美國境內財產。
  • 複委託:〈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整理過,美國股票登記在名義持有人名下仍然算美國境內財產;複委託過世後怎麼處理,我沒有找到官方說明,不能當成「複委託就不用繳美國遺產稅」。
  • 讓家人知道帳戶和文件放在哪裡:這不省稅,但能讓流程開始。

海外券商怎麼選、各家費用,見〈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股息預扣稅和 W-8BEN 見〈VT vs VOO:非美國人該看的稅與遺產稅〉。

常見問題

美股遺產稅的 6 萬美元是免稅額嗎?

在 IRS 文件裡,6 萬美元是 Form 706-NA 的申報門檻,不隨通膨調整。非美國公民、非美國居民可用的統一抵免額一般最多 13,000 美元,剛好等於 6 萬美元對應的稅額,所以常被說成「6 萬美元免稅額」。超過的部分依 18% 到 40% 的稅率表計算。

哪些資產算美國境內財產?

依 IRS 說明,依美國法律成立的公司股票是美國境內財產,憑證放在國外、登記在名義持有人名下也一樣,美國註冊的 ETF 一般也依這個規則處理。和美國境內營業無關的銀行存款、符合 portfolio interest 條件的債券、壽險理賠則視為美國以外財產。券商帳戶裡的現金餘額,IRS 沒有明說。

過世後多久要申報美國遺產稅?

Form 706-NA 要在過世後 9 個月內申報,可以用 Form 4768 自動延長 6 個月申報期限,但繳稅期限不會跟著延長。台灣的遺產稅則是死亡次日起 6 個月內申報。

什麼是 IRS 移轉證明?一定要等嗎?

移轉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常稱 Form 5173)是 IRS 確認遺產稅已處理後核發的文件,券商常要求有它才把資產轉給繼承人。IRS 表示收齊文件後要 12 到 18 個月。依美國財政部規則,美國境內遺產不超過 6 萬美元時不需要移轉證明,但券商仍可以自行要求。

海外券商帳戶可以預先指定身故受益人嗎?

IBKR 的官方說明寫明,Transfer on Death 只提供給美國的帳戶;嘉信的 Designated Beneficiary Plan 也寫明主要居住地在美國以外的帳戶不適用。Firstrade 的 TOD 表格寫著不是所有地區都能使用,沒有明寫非美國居民能不能用。

繳了美國遺產稅,台灣還要繳嗎?

要。經常居住在台灣的國民,境內外全部遺產都要課台灣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1 條,在美國已繳的遺產稅可以憑美國稅務機關的納稅憑證並經簽證後扣抵,但扣抵額不超過因加計這筆國外遺產而增加的台灣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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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大客戶銷售客戶經理、哥倫比亞大學 MBA 錄取,分享自己實際用過的理財工具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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