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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遗产税 6 万美元怎么算:非美国人去世后,海外券商的继承流程与文件

美股遗产税:台湾人持有美国股票、美国 ETF 超过 6 万美元,去世后要申报 Form 706-NA,税率 18% 到 40%。整理美国境内财产范围、IRS 移转证明、三家海外券商的继承限制与台湾抵扣。

本文目录
  1. 1.美股遗产税的规则:6 万美元门槛与 13,000 美元抵免额
  2. 1.1税率表
  3. 1.2试算:持有多少美股,要缴多少
  4. 2.哪些资产算美国境内财产
  5. 3.去世后的美国申报:Form 706-NA
  6. 4.IRS 移转证明:券商转出资产前常要的文件
  7. 4.16 万美元以下可以不用等吗
  8. 5.三家海外券商的继承流程
  9. 5.1家人要先知道的事
  10. 6.台湾端:遗产税照样要申报,美国已缴的可以抵扣
  11. 7.降低影响的做法:规则上有哪些选项
  12. 常见问题

台湾人通过 Firstrade、IBKR 或嘉信持有美国股票和美国 ETF,去世时这些资产可能要先缴美国遗产税,继承人也要走一段很长的文件流程,才拿得到资产。美股遗产税的规则不复杂,但门槛低:美国境内财产超过 6 万美元,就要申报。

先说结论:按 IRS 规定,非美国公民、非美国居民去世时,美国境内财产(包括美国股票、美国注册的 ETF)超过 6 万美元,要在 9 个月内申报 Form 706-NA,税率 18% 到 40%;券商通常要等 IRS 的移转证明才把资产转给继承人,IRS 说这需要 12 到 18 个月。海外券商的非美国账户大多不能预先指定身故受益人,所以家人知不知道账户在哪、文件怎么准备,会比税率更早成为问题。

本文依据 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阅的 IRS、美国财政部与券商官方资料整理,只说明规则与流程,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实际申报请找熟悉美国遗产税的会计师或律师。

美股遗产税的规则:6 万美元门槛与 13,000 美元抵免额

IRS 对非美国公民、非美国居民的遗产税说明(2026 年 6 月 28 日更新):去世时位于美国的财产,价值超过 6 万美元(生前在美国有应税赠与的,要一起加计),遗嘱执行人就要申报 Form 706-NA。这个门槛不随通胀调整。

Form 706-NA 说明写的统一抵免额一般最多是 13,000 美元,正好等于 6 万美元按税率表算出的税额,所以实际效果是前 6 万美元不用缴。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免税额在 2026 年是 1,500 万美元(IRS),两者差距很大;我查到的 IRS 页面都没有显示 2025 年的新法改变了非居民的 6 万美元规则。

税率表

税率依据 Form 706 说明的 Table A(2026 年 7 月版):

应税金额 基本税额 超过部分的税率
0–1 万美元 0 18%
1 万–2 万美元 1,800 美元 20%
2 万–4 万美元 3,800 美元 22%
4 万–6 万美元 8,200 美元 24%
6 万–8 万美元 13,000 美元 26%
8 万–10 万美元 18,200 美元 28%
10 万–15 万美元 23,800 美元 30%
15 万–25 万美元 38,800 美元 32%
25 万–50 万美元 70,800 美元 34%
50 万–75 万美元 155,800 美元 37%
75 万–100 万美元 248,300 美元 39%
100 万美元以上 345,800 美元 40%

试算:持有多少美股,要缴多少

去世时的美国境内财产 税率表算出的税额 减 13,000 美元抵免后
6 万美元 13,000 美元 0
10 万美元 23,800 美元 10,800 美元
30 万美元 87,800 美元 74,800 美元
50 万美元 155,800 美元 142,800 美元

这是我用 Table A 直接算的粗略估算,没有扣除债务、丧葬费等可扣除项目。非居民的扣除项目要按美国境内财产占全球遗产的比例分摊,申报时还要附上国外遗产的资料,所以实际税额以申报结果为准。

台湾和美国之间没有遗产税协定:Form 706-NA 说明列出了有协定的国家(例如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不在其中,所以适用的就是上面的 6 万美元门槛和 13,000 美元抵免额。

哪些资产算美国境内财产

依据 Form 706-NA 说明和 IRS 的常见问答:

资产 算不算美国境内财产 依据
美国公司股票 算 依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的股票;即使凭证放在国外、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也一样(IRS)
美国注册的 ETF、共同基金 一般视为算 IRS 没有逐字写 ETF,按“依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的股票”规则处理;部分视为境外财产的规定只适用于 2005 到 2011 年去世的人
与美国境内经营无关的银行存款 不算 IRS 列为排除项目
符合 portfolio interest 条件的债券 不算 IRS 列为排除项目;美国国债是否适用要看具体条件
寿险理赔 不算 IRS 列为排除项目
券商账户里的现金余额 IRS 没有明说 它不是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则是美国基金的份额
爱尔兰等外国注册的 ETF 不算 不是依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

爱尔兰注册 ETF 和美国 ETF 在股息预扣、遗产税上的差别,在〈VT vs VOO:非美国人该看的税与遗产税〉里有比较。

去世后的美国申报:Form 706-NA

依据 Form 706-NA 说明:

  • 谁申报:遗嘱执行人。美国境内没有正式指定的执行人时,实际或推定持有死者财产的人都会被视为执行人,要负责申报。
  • 期限:去世后 9 个月内。用 Form 4768 可以自动延长 6 个月申报期限,但缴税期限不会延长,晚缴要加计利息。
  • 要附的文件:死亡证明复印件;有遗嘱的,附经认证的遗嘱副本;外国遗产税申报书的经认证副本(没有申报的,附国外遗产清单);证明执行人身份的文件,例如遗嘱或法院指定执行人的裁定,执行人自己写的声明不够。
  • 死者的税号:有 SSN 填 SSN,用 ITIN 申报过其他美国税表的才填 ITIN;都没有的话留空,IRS 会另行分配。
  • 继承人也有责任:IRS 可以向任何分到遗产的人追缴没缴的遗产税。

IRS 移转证明:券商转出资产前常要的文件

券商通常要确认美国遗产税已处理,才会把资产转给继承人,这份证明就是 IRS 的移转证明(Transfer Certificate,券商和实务文章常称 Form 5173)。

依据 IRS 的移转证明说明(2026 年 5 月 5 日更新):

  • 需要申报 706-NA 的:把已申报的 Form 706-NA 和附表传真给 IRS。
  • 不需要申报 706-NA 的:传真遗嘱、各国的遗产税申报书、死亡证明(非英文的要附英文翻译),以及执行人签署并经公证的宣誓书,写明死者的出生日期与国家、国籍与居住地、美国资产清单和去世当天的价值(含账号)等。
  • 处理时间:IRS 收齐文件后需要 12 到 18 个月。
  • 由美国境内正式指定、在美国履职的遗嘱执行人管理的财产,不需要移转证明。

6 万美元以下可以不用等吗

按美国财政部规则 20.6325-1,非居民的美国境内遗产不超过 6 万美元时,不需要移转证明。券商这类保管机构只要收到执行人说明符合门槛的事实陈述,又没有相反的信息,不凭证明就移转也不用承担责任。

但这是保护券商的规定,不是要求券商一定要放行,券商仍然可以自行要求移转证明。

三家海外券商的继承流程

我没有找到三家券商专门写“非美国客户去世”流程的官方页面,下面是能从官方文件确认的部分。

Firstrade IBKR 嘉信国际
能不能预先指定身故受益人 TOD 表格写“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使用”,没有写明非美国居民 不能:官方说明写明 TOD 只提供给美国的账户 不能:Designated Beneficiary Plan 协议写明主要居住地在美国以外的账户不适用
官方能确认的流程 表单中心的遗产表单:开一个遗产账户(要附法院指派文件)、经公证的住所宣誓书,再把资产从原账户转入 官方只说明了美国账户的流程 官方继承说明页我无法打开核对

各家要求的文件,按常见做法通常包括死亡证明、继承或执行人资格的法院文件、翻译与公证,以及 IRS 移转证明;台湾的文件怎么认证、美国券商接不接受,要直接问券商。

家人要先知道的事

  • 账户在哪里、怎么登录:海外券商没有台湾的金融机构会通知家人,家人不知道账户,资产就可能一直放着。
  • 券商的联系方式:Firstrade 的客服邮箱是 service@firstrade.com。
  • 时间:美国申报 9 个月、移转证明 12 到 18 个月,再加上台湾的遗产税申报,资产转到继承人手上可能要一年以上。

台湾端:遗产税照样要申报,美国已缴的可以抵扣

按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第 1 条,经常居住在台湾的国民去世时,境内和境外的全部遗产都要缴遗产税,海外券商里的美股也包括在内。

  • 申报期限:死亡次日起 6 个月内(第 23 条)。
  • 2026 年的免税额与税率:台湾财政部公告 2026 年(民国 115 年)发生的继承案件不调整,免税额 新台币 1,333 万元;遗产净额 5,621 万元以下 10%、5,621 万到 1 亿 1,242 万元 15%、超过 1 亿 1,242 万元 20%(北区国税局、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 国外税额抵扣:第 11 条规定,在美国已缴的遗产税,要提交美国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并经验证,才能从台湾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额不超过因加计这笔国外遗产而增加的台湾税额。

所以美股遗产可能两边都要处理:美国先征,台湾再征,台湾这边可以扣掉美国已缴的部分,但抵扣有上限。

降低影响的做法:规则上有哪些选项

这里只说明规则,选哪一种要看你的资产规模和家庭情况:

  • 控制美国境内财产的金额:门槛是 6 万美元,超过的部分才征税。
  • 外国注册的 ETF:例如爱尔兰注册的 UCITS ETF,不是美国公司的股票,不属于美国境内财产。
  • 复委托:〈复委托 vs 海外券商〉整理过,美国股票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仍然算美国境内财产;复委托(台湾券商代为下单海外股票的制度)在投资人去世后怎么处理,我没有找到官方说明,不能当成“用复委托就不用缴美国遗产税”。
  • 让家人知道账户和文件放在哪里:这不省税,但能让流程启动。

海外券商怎么选、各家费用,见〈复委托 vs 海外券商〉;股息预扣税和 W-8BEN 见〈VT vs VOO:非美国人该看的税与遗产税〉。

常见问题

美股遗产税的 6 万美元是免税额吗?

在 IRS 文件里,6 万美元是 Form 706-NA 的申报门槛,不随通胀调整。非美国公民、非美国居民可用的统一抵免额一般最多 13,000 美元,正好等于 6 万美元对应的税额,所以常被说成“6 万美元免税额”。超过的部分按 18% 到 40% 的税率表计算。

哪些资产算美国境内财产?

按 IRS 的说明,依美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的股票属于美国境内财产,即使凭证放在国外、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也一样,美国注册的 ETF 一般也按这个规则处理。与美国境内经营无关的银行存款、符合 portfolio interest 条件的债券、寿险理赔则视为美国以外的财产。券商账户里的现金余额,IRS 没有明说。

去世后多久要申报美国遗产税?

Form 706-NA 要在去世后 9 个月内申报,可以用 Form 4768 自动延长 6 个月申报期限,但缴税期限不会跟着延长。台湾的遗产税则是死亡次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什么是 IRS 移转证明?一定要等吗?

移转证明(Transfer Certificate,常称 Form 5173)是 IRS 确认遗产税已处理后核发的文件,券商常要求有它才把资产转给继承人。IRS 表示收齐文件后需要 12 到 18 个月。按美国财政部规则,美国境内遗产不超过 6 万美元时不需要移转证明,但券商仍可以自行要求。

海外券商账户可以预先指定身故受益人吗?

IBKR 的官方说明写明,Transfer on Death 只提供给美国的账户;嘉信的 Designated Beneficiary Plan 也写明主要居住地在美国以外的账户不适用。Firstrade 的 TOD 表格写着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使用,没有写明非美国居民能不能用。

缴了美国遗产税,台湾还要缴吗?

要。经常居住在台湾的国民,境内外全部遗产都要缴台湾遗产税。按台湾〈遗产及赠与税法〉第 11 条,在美国已缴的遗产税可以凭美国税务机关的纳税凭证并经验证后抵扣,但抵扣额不超过因加计这笔国外遗产而增加的台湾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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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大客户销售客户经理、哥伦比亚大学 MBA 录取者,分享自己实际用过的理财工具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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